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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2015年买下了房子,现在还没交出去,突然发现房子只使用了30年,不知道他们做了什么,也不知道开发商是否有侵权行为,请问我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 2020-02-12 1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  
    一、买二手房合同没有写逾期交房的责任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因此,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催告后没有在合理期限交付怎么办?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了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担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 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界定的?应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一般来讲,由于开发商取得土地后的开发直到建成都需要时间,购房者不可能得到70年完成的土地使用权。
      我国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的规定是怎么来的?当初制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时,需要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问题进行确定.当时有人估计,一栋房屋,大概也就70年左右的寿命期,那就把住宅土地使用权规定为70年。
      但实际上,等70年到期而房屋仍具使用价值时,房屋所有人仍可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延续使用权协议并交纳一部分土地如让金即可拥有土地使用权。  相关法条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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