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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两家各一家。 爸爸、继母和弟弟住的房子是我父母的名字。 父亲去世后,这是谁继承的?这房子和继母、弟弟有关系吗

继承 2020-02-23 2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需要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因此,首先要父母死亡,其次要房产是登记在父母名下,再次,需要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参与继承,包括父母的父母和自己的兄弟姐妹,需要提供父母死亡证明、房产登记证明、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 如果逝者没有这对其房产部分留有遗嘱,那么其子女是具有继承权的。因为子女和配偶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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