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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钱放亲朋好友哪儿!她说给贷款利息!如今他做买卖!说没钱!如今都以三年沒有给贷款利息!成本都不给!那时候觉得是亲朋好友都没有打借条!如今要想回成本!我该怎么做?

银行 2020-02-16 13: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网络诈骗超过3000元以上,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侦查破案后就可以抓获犯罪嫌疑人,这样就可以追回赃款赃物。因此被网络诈骗后,通常应当报警,将案件交由警方处理,并积极赔偿,争取破案后得到被骗欠款。

  • 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取证
     
    (一)、如果你没有打欠条,这种情况就去向对方索要欠款而对方不给,发生争执难免撕破面子,对方一口否定的话你就也无可奈何,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先和对方沟通,同时做好录音。录音要包含双方的身份、借款时间金额、约定的还款期、录音时间等。只要不是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作的录音,法院也会认可的。
      
    (二)、如果欠条丢失了,但对方不知情,这时可以采取上述办法,同时尽量让对方从新打个欠条。
      
    二、110出警记录
      如果你的纸条被抢或者被对方毁损,这个时候你还是有办法将你的钱要回来的。这个时候只能果断报警,等警察来了把事情说清楚,110的出警记录也可以作为将来你索要欠款的证据。
      你到法院起诉是有时间限制的,即所谓的诉讼时效,借款纠纷应该在还款日后的两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将丧失权利,所以如果到期不换应该要求借款人从新打一个欠条,将时间更新一下,确保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三、短信、聊天记录。
    当你没有打欠条或者欠条被毁坏的情况下,都可以积极的找对方协商,不论是短信、微信、qq等的聊天记录,只要其聊天的内容涉及到欠条的借款时间金额、约定的还款期等等问题,都有可能会被当成呈堂证供。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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