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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协议无需公正也具备法律法规效用,仅仅 公平后法律认可更强?是这一含意吗

房产纠纷 2020-02-23 1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公证的效力:
    一般来说,合同公证在合同中的作用就是通过审查,来确认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错误效力。公证最本质的效力是社会公信力,公证机构自身,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与公示性质。
    通过办理合同公证,能够规范、引导、监督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有效防止合同诈编等违法行为,促使合同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从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合同的内容。
    1.就形式来说,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往往又是复杂的。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
    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
    3.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来讲,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01条和第210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
    所以,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即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而不是贷款人将货币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生效。
  •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使赠与失效。《合同法》对赠与人撤销的法定事由作了如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赠于有法律效力.从法律意义上说,赠与是一种合同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赠与可以附条件,就是说赠与人对受赠人提出一定条件,当条件达到的时候,赠与生效.但是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具有盖然性的,如果所附的条件必然实现或必然不能实现,那么,法律规定,就等于没有附任何条件.也就是说这样的赠与当即生效.赠与还可以附时间,这种约定到了约定的时间才生效.还有赠与合同有的是可以撤消的:当受赠人发现赠与标底物对受赠人有害时,受整人可以起步过去法院依法撤消该赠与;当赠与人发现受赠人有加害赠与人时间,赠与人可以请求法院依法撤消该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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