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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车停在街区停车位被盗,每年支付停车费,请财产责任?

房产纠纷 2020-02-16 15: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些开发商打着“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不少购买车位的业主分不清哪些属于人防工程,哪些又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停车位有很多种,地上、地下、人防工程,性质不同、权属不同。一般来说,通过这三种方法可以识别小区停车位产权。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 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
    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 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该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使用权。
    3、 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出售。物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 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业主在购买车位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业主在购买车位的时候首先要留意是不是规划用于车库车位,在报建的时候是不是已写明,开发商能不能够拿到产权证,买了之后业主能不能拿到产权证,还要注意开发商是否在贷款的时候将车库车位抵押给银行,因为一旦他还不起贷款,可能就会被银行出卖,业主的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
  • 地下的停车位,一般你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肯定会规定了是开发商的,但是这些车位中有一些是防空的or防战争的,这些是不能将车位的所有权卖掉的,因为国家如果有紧急情况会随时征用,你只能跟开发商买使用权,这样你就不能办产权了。这个是国家的硬性要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权的长期买卖就相当于是租赁性质的,可能会违反最多不超过20年的规定,这个风险是需要考虑的。
  •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首先要看物业的责任在于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
    如果物业按照规定安排的安保人员巡视;进出小区的非住户都有登记;主要路段和单元门处都有摄像监控,而且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进行了资料保存。
    物业做到这些,那么就可以认为物业公司没有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做不到上述工作,那么可以视为物业管理工作有瑕疵,物业服务环节中有管理责任和失职行为。但即使物业有管理责任,也不能因此就要求物业承担业主家中被盗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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