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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国外学习,不能回家离婚?另一方在国内,国外提议离婚,委托国内律师,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物质。

离婚 2020-02-16 1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重婚的,在先的婚姻关系有效,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同时,因为我国被告一夫一妻制度,法律不允许存在重复的婚姻关系。所以,在后的婚姻关系从开始时即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照法律规定,若在国外一方不能亲自回国办理离婚手续,则不能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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