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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以國家委托人征缴农用地,以国家行业标准开展赔偿,随后引入房地产商开发设计,(那样有效吗?)再卖回让我们,我认为赔偿太低,商议不了,假如她们要强征,我该怎么做?感谢

国家赔偿 2020-03-12 0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降价,买房者可以退房或者主张差价补偿吗?  一:条件在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现房),并且开发商不存在欺诈(例如隐瞒土地使用权或者地上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的事实)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当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包括开发商和业主都应该遵守合同,不能恶意违约,假如合同没有特别约定降价买房者可以退房或者补偿差价,那么开发商降价业主不能有此主张,否则就是不尊重契约;  二:期房和现房的区别是开发商是否办理下整栋楼的产权,这叫初始登记,是办理在开发商的名下,假如办理下了,就叫现房,反之就是期房;  三:在合同正当有效的条件下,只能和开发商协商一致才能解除合同,退房,但是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不过在目前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不会退房;  四:假如开发商违约交房或者违约办理产权证到一定期限,业主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房并且让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是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发出书面退房通知;  五:假如买房人是贷款买房,贷款没有批下来并且买房人没有其余的钱支付房款,合同目的达不到,合同无法实际履行,合同只能解除,买房人只能主张退房,但是买房人很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六:假如开发商一房两卖,买房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房,让开发商双倍返还己付购房款。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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