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们在钢铁厂工作,不给我们社会保障,12个小时,并从事高温特殊工作,退休不能享受55个退休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的话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劳动纠纷 2020-03-22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特殊工种的工作范围如下: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 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发生劳动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以及未足额缴纳的社保。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四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