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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工作中,社会保障在合肥,当水烧伤时,颈部不易扭伤,雨水和脖子会痒,现在想回河南省洛阳,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吗?这可以是病历吗?

保险纠纷 2020-02-22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之一,必须写入劳动合同条款。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进行缴纳的,用人单位缴费医疗保险比例是职工的9%,职工缴费医疗保险比例是本人工资收入的2%,不同省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单位缴纳缴费基数的9%,职工个人缴纳缴费基数的2%。
  • 异地人在异地办理社会保险需要凭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工作单位(含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开具开具市人才流动商调函,按照人才流动商调函要求,填写档案转递手续,另外携带好本人的人事档案、《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即可。

  •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    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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