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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苏州的社会保障,只有一个月的工作时间,现在回到徐州的老家,但现在病需要住院,可以报销吗?

劳动纠纷 2020-05-03 11: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到外地住院后的社保能报销。  申请办理异地社保报销的程序和材料:  退休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要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备案居住地及所属城市(不含港澳台)等;  在职人员办理异地备案,要由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须注明派驻人员基本情况、长期驻外工作的地区及所属城市(不含港澳台)等。
      另外,还需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居住和因公长期驻外人员花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住院只需要到居住地的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即可。
    参保人员在所备案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 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因转移、转出,停保的前后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二、社会保险的退保
    1、农业户口的可以退保(持身份证、社保卡、原籍政府回乡证明办理)。
    2、农民有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可以退保。农民身份变为居民身份是大趋势,所以不提倡退保。
    3、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
    三、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 患者接受的有偿医疗服务就是为实现健康目的而进行的一种消费行为,尽管我国医院是不完全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但不可否认的是,医院所提供服务、药品都是有偿的,患者需要花钱才能享有医疗服务,医生、医院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完全符合《消法》第二条规定的“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形,医院出售的药品也属于《消法》中所称的“商品”,医患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种消费行为,只不过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消费行为而矣。因此,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理应受到《消法》保护。

  • 1.《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在社会保险权益方面,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跨地区派遣业务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具体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3.劳务派遣工若出现劳动纠纷,法律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
    4.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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