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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房子,邻居卖房子的时候没有告诉我,村委会的集体组织也没有得到同意。 在购房协议上我也没有签字。 这所房子是政府在五保户建造的,在这五保户去世后就成了这所房子。

继承 2020-03-04 0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修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口头协议属于诺成合同,效力很低的。  如果协议双方当事人都信守承诺,那么合同就可以顺利履行。
    如果有一方反悔或不遵守约定,那么就可能造成合同履行不能。  不过,在实际交易中不订立书面合同是不对的,使自己的期待利益得不到实现。否则主张对方违约都没有相对有利的证据。
      至于合同的履行问题,就要看双方的生意伙伴关系如何了.关键在对对方。
  • 农村,买房,协议 :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具体如下:
    (二)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对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 对于房屋买卖,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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