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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和嫂子离婚了,有20万套房子,40万个存款,儿子22岁,上个月才给嫂子交了保险7万,哥哥有工作,他们怎么处理财产

离婚 2020-02-24 0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 家庭暴力对于财产分割是没有任何的影响的。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通常情况下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分割办法:
    一、财产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二、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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