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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和拘留于去年8月23日进行,审判尚未开始,当时犯罪人受到蓄意伤害,在被捕后供认犯罪,并于10月恢复。

损害赔偿 2020-02-21 11: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所以在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经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判决生效之前,任何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都假定为无罪,不能称为罪犯。
    只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才能称为罪犯.受到刑事指控的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称谓。在刑事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即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前,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称为刑事被告人。
    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有罪。
    只有法院判决才能叫定罪,在法院判决之前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无权定罪,所以严格讲:犯案人被定罪以前叫犯罪嫌疑人,被定罪以后就叫罪犯了.
  • 对于精神病人故意伤人的处理: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 在故意伤人的案件中,当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只要伤害是其所造成的就可以。但是要有证据证明,要证明因果关系。刑事部分的结论你可以用在附民赔偿 ,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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