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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介租的房子,签订一年的合同,现在住了半年,中介不跟房东签房子了,要给我换个房子我不同意,我觉得我签订的一年的合同我就不想搬家,所以我有权利像中介索要赔偿金么我在中介租的房子,中介不跟房东签房子了,要给我换个房子我不同意,所以我有权利像中介索要赔偿金么

房产纠纷 2020-02-23 14: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房屋的义务,合同约定的条件一方面包括房屋的状况,应符合租赁用途;另一方面应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
    二、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修缮房屋及保障房屋设施正常使用的义务。房屋的修缮及于房屋的附属设施。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修缮义务,影响承租方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三、出租方负有就租赁房屋所得依法纳税的义务;
    四、出租方享有收取房租的权利;
    五、出租方享有审查批准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方案权利;
    六、出租方享有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收回房屋的权利。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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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东什么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不能随意和擅自终止合同,但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是有权终止租房合同的。具体来说,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纠纷怎么举证?  法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4、房屋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以上就是对“房东在什么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房屋租赁纠纷怎么举证”所做的解答。不管怎么说,租房合同签订之后,当事人就必须遵循。除非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否则房东是不能终止合同的,不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赔偿租房者的损失。因此,不论您是想要终止租房合同,还是被对方强制终止合同,都不放及时与律师联系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关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向出租人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媒介服务,并由出租人支付报酬,则两者之间就是居间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关系绝大部分是居间合同关系。
    (2)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接受出租人委托,负责为出租人寻找房客,处理相关房屋租赁事宜,并约定对于中介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作出的行为由出租人承担法律后果,那么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之间订立委托合同,两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 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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