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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因病请了两年假,现在公司要终止合同,我有什么补偿呢

合同纠纷 2020-02-25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的问题,一般来说,只要依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关于这个病的诊断书及相关检查报告,证明生病的被保险人发生了符合条款内规定的重大疾病程度,就可以获得理赔金了。并不需要提供发票什么的,而且重大疾病保险种其中有一部分只要确诊就可以申请理赔,并不需要等到治疗结束。
    而另一部分要求病情稳定在一段时间以上才可以理赔,这点请予以注意。
  • 你好,辞退人员,单位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 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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