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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说楼梯道中的我们家暖气管道漏水导致楼底下慢渗一面墙,义务应我们家承担。平常管井锁匙由物业管理公司拿着,查询水,电,暖气片务必物业管理开关门。请问一下,这样的事情下损失赔偿应由谁承担?感谢!

物业管理合同 2020-03-02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n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n
  • 房屋漏水导致财产损失的,应该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判断:  
    1、属于房屋结构问题,房东没有及时采取修复措施的,房东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属于用水问题,承租人存在过错的,由承租人自负损失。同时承租人还要赔偿房东因过水而遭受的损失。
    3.楼上漏水造成楼下受潮,处理原则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 交通肇事责任赔偿比例: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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