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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怀孕了,还没结婚。要求结婚,彩礼要十万,婚后供她弟弟读书,商量不好就在家砸家具。她每天都闹不分手也不打胎。??提出各种要求,有一次说打胎要八万赔偿费。我该怎么办女朋友怀孕了,还没结婚。要求结婚,她每天都闹不分手也不打胎。有一次说打胎要八万赔偿费。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2-20 08: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结婚的,不是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合法夫妻而应当被认定为同居。如果双方不想在一起的,不需要离婚而只是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一方怀孕的,另一方通常情况下按照合法夫妻的规定不能提出离婚,如果坚持要离的,可以在分割财产时得到相应的照顾。

  • 一、领结婚证一个月怀孕六个半月要离婚,是否要赔偿给女方则要看男方是否属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方;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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