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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父亲2019年50岁,我父母离婚28年了,妈妈离婚之后又生了一个孩子,我爸爸一直单身男女沒有二婚,这样的事情下我爸爸,能够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离婚 2020-02-25 07: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母离异子女继承权是不会受到影响的。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关系有几种情况:
      
    1.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
      
    2.养父母子女之间的继承权,则可以因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养父或养母一方单独扶养,而使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关系解除,从而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
  •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乡镇人民政府计生办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序及奖励政策  
    一、办理机构: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1)发放对象:  ①一对夫妻只生育1个子女的;  ②一对夫妻按规定有两个子女,因死亡只留下一个子女的;  ③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1个或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  ④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  
    (2)申领程序:  ①由夫妻双方申请,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如实填写;  ②经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③夫妻户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下列待遇:  ①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奖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低于20元,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是财政拨款单位职工的,从财政拨款中列支,其他单位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承担;是农村居民的,由乡(镇)、村发给,或采取其他奖励形式;是城镇无业居民的,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是城市个体工商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  ②在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补助。  ③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时给予优待;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扶贫、救灾、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④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应给予表彰,并奖励二千元以上奖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奖励百分之五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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