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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雇员,最近被要求休产假,领导说,公司的内部规定,只有90天的产假,158天。提前两个月上班,不会再支付工资。领导还说服服从公司的日程表。请问,哪个部门应对此事?

劳动纠纷 2020-03-19 14: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因工资引起的劳动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和仲裁。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属于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
    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
  • 产假期间社保费用不应由个人全部承担。
    社保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费部分,二是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
    个人缴费部分,一般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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