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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乡之前很儿时在乡村我原本就沒有农田,户籍也迁入家乡了,近几天村内镇长打电话,说分田,要身份证号,有什么作用

行政管理 2020-02-22 1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领取养老待遇或未退休)发生的户口迁移,参保人只需要将起之前的社会保险关系及其资金按照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待新户籍地接收并处理完转移手续后,即可在新户籍地继续按照当地的规定参保即可;若户口迁移时,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1、户口迁移时,已在原户籍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及职工医保待遇,则户口迁移不会影响社保;
    2、户口迁移时,已在原户籍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及非职工医保待遇(如居民医疗),则户口迁移不会影响养老待遇,但可能会影响居民医疗保险(因居民医疗与职工养老分属于不同的社会保险类型,部分地区以当事人在外地享受职工养老为由,不得再次参加迁入地的医疗);
    3、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原户籍地或新拟迁入户籍地可以确定为本人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一般为累计缴费达到10年及以上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建立社保关系的户籍地),则无影响。
    参保人应先到原参保地开具《转出申请书》,再持《转出申请单》到新参保地办理转入手续(已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用的,该年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 一,国家对于农村没有分到田、地、山的人员:  1,没有这方面的补助政策;  2,只要当事人是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是一定能分到田、地、山的;  3,当事人目前还没有分到,可能是:当事人户口迁入所在村后,没有进行过土地调整;  4,如果当事人本身就是所在村的原生村民的,可能是当事人并非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的,要等到当事人达到一定的年龄,村里统一进行田、地、山林调整时,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5,当事人可以具体咨询户口所在村,以明确没有分到田、地、山的原因。  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四条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 农村户口好处: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
    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
    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
    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4、大病保险和新农合: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与一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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