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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孩子29岁,在建筑工地工作突然死亡,被法医评估突然心脏病死亡,我想问问这是否在建筑工地,他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纠纷 2020-02-23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搞清其死亡和工伤有没有必然联系,还有就是鉴定工伤到其死亡时间是多久。如果其人工伤后在医院救治时间长(3天以上)一般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工伤后抢救没有超过24小时就叫工伤死亡,就你说说鉴定后死亡,我想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了,也许他的死亡和工伤有因果关系,但不是工伤导致他直接死亡。
    你可以要求得到一定赔偿,比如安葬费,医疗费。
    赔偿,指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一、委托和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5.中心在接受鉴定委托或鉴定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应当向委托机关或申请单位出具《鉴定委托受理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不予受理:  1)以个人名义申请鉴定的;  2)不能按本规定提交材料和交纳鉴定费,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但因案件特殊无法收集到有关材料,经委托机关详细说明正当理由,由专家研究是否受理委托鉴定);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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