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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7岁的女朋友17岁,因为他的女朋友不擅长学习,他的母亲让他离开学校,他想离开家和我住在一起,如果她母亲报警,我就是少年绑架?

离婚 2020-02-25 0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踪立案需要符合失踪立案的选特征与立案条件。
      公安机关对失踪案立案须具有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
  • 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十八周岁成年(即以生日后的第一分钟,就成年了。)
    所谓的“十六岁成年”的说法是不全面的,其真实含义是: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即可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而在刑事诉讼中有几个年龄段,应当注意:
    一、十四岁以下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即无刑事责任能力期)
    二、十四以上、十六以下只对八种重罪承担刑事责任;(即半刑事责任能力期);
    三、十四以上、十八以下为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阶段(即从轻减轻刑责任期)
  • 诱拐未成年少女,未成功,,犯法,甚至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属于犯罪未遂,仍然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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