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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小型贷款公司贷款50,000,他们要我在车里打5,000,说没有还款能力,他都知道我的卡号和电话号码,最后我想核实代码看看我是否在贷款中以防欺诈,这是可靠的吗?

银行 2020-02-29 06: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小额贷款被诈骗怎么办?
    因办理所谓“小额贷款”被骗的,应该及时报警,并向警方尽可能地提供相关的资料和线索,以便警方能及时展开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1、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对方构成诈骗罪,可以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于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 贷款诈骗罪中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 根据上述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把握以下几点: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明确拒绝履行,诉讼时效从拒绝时起算;二是消极不履行(如债权人给债务人写信要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且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又叫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的,视为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要再次重新开始计算,且中断次数法律上并无限制,可以多次中断。也就是说,在开始计算时效的2年中,只要权利人又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又同意履行义务,则这2年的诉讼时效就以再次主张权利或再次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但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以有证明力的方式进行,如书证请求,有证人在场等,权利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要防止空口无凭而难以查证的现象,否则诉讼时效不能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对许某出据给你的借条,你如有证据证明你主张过权利,则以主张之日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如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时效期间,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但如果你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又超过2年才起诉或者再次向对方提出要求的,则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丧失胜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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