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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学校实习,签了一份实习协议,但是我做了两天,我感到很难过,我辞去了工作,但是现在公司要求我付给他1050美元(中级培训费、住宿费、服装费和送货费),但是我已经把衣服还给他了,现在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0-02-25 2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
      
    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2、办理工作交接。
      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1、签订合同是学生的权利,但是依据原劳动部明确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与普通的劳动者并未完全等同,所以即便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是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一种方式。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而达成的协议,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合同制最先实行于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如苏联、匈牙利、保加利亚、波兰、罗马尼亚、蒙古等也予以采用。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 1、你好,你在实习期间与单位签订了实习协议,对于你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属于劳务关系,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于是劳务关系。
    2、你们之间的劳务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3、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4、你已经按照约定提供了劳务,如果没有到期,你要求离开,则你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5、在合同到期后,如果对方不支付工资,则对方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6、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如果对方不支付工资,你是可以要求对方及时支付的,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7、如对方拒不支付,及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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