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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写了借条借钱,钱打进孩子帐户,钱孩子也不起作用,另一方在提起诉讼爸爸的另外把孩子也做为相互还款人提起诉讼了,孩子必须负责任么?

诉讼 2020-03-10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别人向你借钱有人担保,不写借条写借款合同,是行的。
    2、别人向你借款并有人担保,你们之间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应当以一定的形式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存在,这样既有利于证明双方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有利于可能产生的纠纷的解决,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3、民间借贷关系的书面形式,现实中一般是借条,但如果是合同,那会更好,更有利于清楚地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借条属于简易的合同,无法详细清楚地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这是借条的不足。因此,别人向你借款有担保人,写合同比写借条更好。
  •   对于债务人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偿还债务的,当事人协商无效,债权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但债务人不按法律规定出庭应诉的,人民法院有权按缺席进行处理,依法进行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若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将会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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