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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店里有转让费,现在不想做,房东同意转让,但是我说对方要重新合同不转让,所以我不能转让,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0-03-15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估算转让费时要充分考虑店面转让时都有哪些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有形价值可物化为商品、柜台、货架等,而无形价值则是指店铺的地理环境、购买力、客户群等。
      第二,依照法律手续办理转让合同。
    合同越细致越好,可加一些弹性条款,以保护自己的权益。签协议的过程中最好有中间人在场,如果转让金额很大就需要特别小心,谨慎一点还可以申请公证。
      第三,注意查询房东有没有店面租赁许可证及转让手续。
      第四,注意非人为因素。除了拆迁,还要考虑遭遇到台风、雷电、水灾、火灾等风险后该怎么处理。这些对房东财产造成危害或损失的情况,都要在合同里有所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要提前收回房屋:一,出租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承租方违约补偿,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
    二,租赁合同未涉及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是承租商铺,则以商铺的经营额计算损失;如果是承租住房,则以房租作为计算依据,一般计算时间为一个月。但这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请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考虑。
  •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合同转让,有的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此类转让称为法律上的转让,如被继承人死亡、作为遗产内容将合同权利义务移转于继承人有于法院裁决面发生.此类转称为裁判上的转让:有的基于法律行为面发类转称为法律行为上转让.如遗明人通过遗嘱将其合同权利又务转让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转让人与受让人通过订立转让合同面转让台同权利义务。
    其中,通过转让合同而转合同权利,属于债权让与:通过转让合同面转让合同又务,称为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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