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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离了婚!离异时小孙子1周岁以上,孩子抚养权归女性,可是小孩一直在我这里抚养到如今,在这里2年的時间里女性共买来4通婴儿奶粉,如今小孩早已3周了!假如如今想抚养权变更,必须哪些办理手续,变动难不会太难?A我孩子离了婚!离异时小孙子1周岁以上,孩子抚养权归女性,可是小孩一直在我这里抚养到如今,在这里2年的時间里女性共买来4通婴儿奶粉,如今小孩早已3周了!假如如今想抚养权变更,必须哪些办理手续,变动难不会

离婚 2020-03-15 13: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抚养条件和能力发生变化。
    抚养条件和能力发生变化有下面四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 子女抚养权手续变更: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第二种: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李女士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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