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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口头买卖房子,价格是10万元,买方提前支付1万元,卖方给买方写了一张收据,房价是10万元,现收到10万元。现在卖方不想卖房,这是违约吗?

房产纠纷 2020-03-08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租赁物因买卖、继承等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仍然有效,新所有权人不履行租赁义务时,承租人得以租赁权对抗新所有权人,这在法理学上称之为“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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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赔偿买方。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所以,作为守约方,你可以选择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定金,这是你的权利。
    3、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所以,你可以选择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是需要注意,违约金如果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对方是可以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也就是说,你需要举证证明你的损失,而且如果你的损失没有达到定金1万的程度,那么要求违约金可能会反而造成你的实际所得更少,反而不如直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划算,这个需要注意。
    5、所以,本案来看,由于对方违约的时间较短,建议你选择双倍返还定金。
    6、而且,即使胜诉了,卖方不执行判决,你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对方的房屋,这个时间会比较长,而且需要垫付费用,耗费精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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