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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出资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

离婚 2020-03-29 1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父母的房产,原则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但是父母的遗嘱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分割,另一方没有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对于离异,婚姻法规定是离异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 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法律的规定如下,分两种情况来看: 1)如果该房产是落在你夫妻二人的名下,登记时没有约定份额,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可按平分处理。 2)如果房屋只是落在其中一人名下,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涉及到离婚时,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只归房屋登记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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