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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跟我老公结婚登记一年半了,3月底他已经提过一次要离婚了,我不同意,现在他又提出要离婚,理由是他想跟我过生活看不到希望了,他所希望的是,在最短时间内有房、有车。我还是不同意离婚,他说给我5万做为青春补偿,因为我不想离婚所为就一直没答应他,现在想想他心都不你这了,敏强也没用,现在我同意5万他又说,只能给我3万。请问一般这种情况下,是私了,还是起诉法院。

离婚 2018-08-29 1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不想离婚可以夫妻双方好好沟通,一方如果坚持离婚的话,通常也是可以离的,因为离婚可以通过起诉到法院离婚,法院如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且无法调解,一般是会判离的。
  • 起诉离婚时财产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和女方、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93)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虐待家庭成员等),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3、子女抚养问题根据有利于子女的角度判断。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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