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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大院子的入口处,先下车检查开门,然后回到医院,我不知道邻居一岁的孩子跑到车后面,车子就会把孩子压死。

交通事故 2020-03-10 22: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肇事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1.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  
    (2)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的。  
    2.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恶劣”,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2人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  
    3.具有下列情节之一,并符合上述“1”或“2”的规定,按照“1”或“2”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5)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要素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四个要素是:
    1、事故必须是发生在道路上的。
    2、事故必须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
    3、事故必须要有损害后果。
    4、当事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二、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的条件
    1、当事人各方中至少有一方使用车辆,如果各方都是行人而发生的事故,则不构成道路交通事故。
    2、至少有一方车辆是在运动中,如果行人自己撞在停止的车辆上,则不认为是交通事故。
    3、必须具有交通性质,非交通性质造成的事故,如军事演习、体育竞赛等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均不属道路交通事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要正确把握交通肇事罪定罪问题,首先必须划清罪与非罪的界线:
    1、行为人有无违章行为,是否造成了重大危害后果。
    2、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明知的考察应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不应仅从行为人的供述来看还应当从肇事当时的时间、季节、地点、路况、行为人具备的知识等方面客观的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明知,从而确定是否构成逃逸。对于完全由于肇事者的违章行为引起的交通事故,由其完全负责;对于完全由于被害人的过失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则应由被害人负责;对于肇事者与被害人双方过失引起的事故,则应查清双方过失的情况,依据《解释》第一条规定,行为人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据其第二条及其他规定和《刑法》第133条规定定罪处罚。此外,对于因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属意外事件。对一般的违反治安管理和交通规则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没有达到严重程度,则应由公安机关或交通部门作为一般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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