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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狗看见黑色的车就上车,正好附近的车开了门,我家的狗跑了过来。 邻居说孩子和他都害怕。 他说他没有摔倒。 她说她从驾驶室出来摔倒了。 腿病了去医院检查了。 我带着一千人说我在派出所不同意。 之后,向法院告诉,说了能够判断我拿了多少钱(狗没咬,刚上来)。我家的狗看见黑色的车就上车,正好附近的车开了门,我家的狗跑了过来。 邻居说孩子和他都害怕。 他说他没有摔倒。 她说她从驾驶室出来摔倒了。 腿病了去医院检查了。 我带着一千人说我在派出所不同意。 之后,

交通事故 2020-03-23 15: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院是一个公共场所,也是一个经营场所,有义务保证出入于医院的人员之适度安全义务。现医院因过错(未提示楼道滑等),造成你母亲摔伤,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你母亲的诊病单据是证据。现在难的是医院的监控录像。建议:第一,报警处理,让警察调取该证据。第二,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 如果被咬人没有故意过重大过错,应该由狗的主人进行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至于到底赔偿多少,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以及被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以上就是狗咬人的赔偿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帮到你。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章有关管辖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对公民提起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医疗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医疗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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