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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书的继承权公证要递交的材料时要出示?被继承者所立遗嘱(该遗书务必是已公正过的遗书,别的方式的遗书因为没法评定其真实有效,因而暂未予听取意见)??求教一下??需要出示的这一份遗书是放到公证机关里的这份吗有遗书的继承权公证要递交的材料时要出示?被继承者所立遗嘱(该遗书务必是已公正过的遗书,别的方式的遗书因为没法评定其真实有效,因而暂未予听取意见)??求教一下??需要出示的这一份遗书是放到公证机关里的这

继承 2020-03-08 09: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证处是指国家专门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公证程序规则》第二条规定:“公证处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不受其他单位、个人的非法干涉。”根据《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机构的职责是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重点是引导公民、法人依照事实和法律正确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以维护社会主义经济、民事秩序和社会主义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教育公民、法人遵守国家法律,制止不法行为,以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社会主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公证暂行条例》、《安徽省公证条例》规定,公证处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家公证机构,是事业法人单位,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独立办理公证业务,所出具的公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处接受司法行政机构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行为,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中处分的财产确定是归立遗嘱人所有并且符合遗嘱的要件的,那么遗嘱就是有效的。遗嘱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等,只有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其他四种遗嘱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符合各自的有效要件,如果不符合遗嘱的要件,那么即使有遗嘱,因为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也是无效的。
    遗嘱无效的话,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内容也是真实的,那么遗嘱有效,父母没有继承权。
  • 律师见证,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但是,它不是法律规定的具有较强效力的遗嘱形式,因而,代替不了遗嘱公证。但是,于一般当事人,请律师代书并见证遗嘱是可取的,毕竟,律师书写的遗嘱会考虑的比较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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