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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养法品牌的,近期发现,其他品牌,多次复制我公司品牌宣传用语,对其产品宣传,并且对我店顾客说,和我们的品牌是一家公司的,请问是否构成侵权近期发现,其他品牌,多次复制我公司品牌宣传用语,对其产品宣传,和我们的品牌是一家公司的,是否构成侵权

合同纠纷 2020-04-20 0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您好,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权利人的许可,擅自使用其商标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形,显然构成侵权,故建议您不要未经许可在网上销售,否则不仅不能构成侵权,程度民事责任,如果销售的数额达到一定数目,还可能构成犯罪;另外,没有商标的服装产品在天猫商城上是不能销售的,我建议您可以自己申请一个商标,费用也不高,
  • 判定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标准如下:  
    一、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二、准确判定近似商标;  
    三、正确判断类似商品;  
    四、不以商品质量的优劣作为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标准;  
    五、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  
    七、综合衡量其他因素。  在商标侵权案件认定过程中,除上述需要把握的因素外,还有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具体使用方式、主观过错程度及商品的零部件与整体之间的关系等。由于个案涉及的其他因素不一致,对商标侵权的认定也会不一致。就商标的知名度而论,即使是驰名商标,也有知名度高低的区别。一般来说,知名度越高,受保护的范围就越宽,他人擅自使用时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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