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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你好。 例如,a在一家投资公司做营业员,说为了自己的业务b在公司有十万元,a保证这样写的b在xx公司有十万元,接下来只写日期,说公司破产了,是不正当筹款,去法院告诉保证人是否有用

破产清算 2020-04-06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 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非法集资案件中,主要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同时满足4个条件,会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第二,通过媒体、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第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 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
    第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最大区别则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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