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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手房交了意向金,后悔不想买,中介不交退意向金,想问问,意向金这个东西合法吗? 我和中介签了名。 违反合同的意向标明金不会退还。 另外,可以把意向金还给我吗

房产纠纷 2020-03-24 12: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中介收取委托人“购房定金”后,不能就该房屋交易达成居间促成的,可能需承担向委托人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故,对存在中介方的二手房买卖,定金交纳应有明确的接收主体,同时须有相对方或义务方明确承诺遵守定金罚则,且承诺对象直接针对的是定金交付者。
    实践中,中介以“代管定金”形式进行居间中保的交易形式,作为一种促成交易的安排,法院在审判中通常会予以尊重和确认。
  • 2010年4月、6月,国家部委分别颁布实施了国十条、京十二条、三部委二套房标准等一系列调控政策。如果购房人由于政策变化导致无法按照原合同申办房贷的,则根据购房人的需要可分别采取如下措施:如购房人需要继续购房可以变更合同(加付首付、延长贷款期限)后继续履行合同,如购房人不想继续购房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如果不是这些政策导致的购房人无法贷款,那么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购房人应当向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概念当中没有对意向金做出规定,但是对定金、订金、违约金有明确规定,所谓的意向书是你和中介公司之间的委托买房的合作意向,并不是你和卖房者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所以中介公司将意向金转为定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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