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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结婚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十年。利用两人住房公积金共同买房,还有八年还清贷款。现申请离婚,不知道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划分?房子如何分配?

离婚 2018-08-29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夫妻的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则通常情况下可以有夫妻双方进行均分,即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支付给另一方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或者由双方将房屋进行变价拍卖并就所得的价款进行分配,从而完成对房屋的分割。

  •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规定: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感情破裂的夫妻,如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相关事宜,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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