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甲(四人)乙(一人)听说甲打了乙,打碎了乙的头,缝两根针成为刑事事件了吗? 现在要求赔偿,甲方向乙方赔偿多少钱?

合同纠纷 2020-04-10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的赔偿主要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来决定赔偿金的多少。首先要确定受害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其次受害人是哪里人;第三要确定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第四要告诉律师受害人的月平均工资、受害人家人情况等才能计算出准确的赔偿金,再在这个基础上双方可以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处理赔偿具体金额。
  •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 对于未成年犯罪,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许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