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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四川人,在田里买房子,账户没有搬去买房子,现在住在那里,长子想把账户挂在我的好吗?对我有什么影响?

离婚 2020-03-04 2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购买房子后,应要先办理房屋产权证,可以出具相关的房屋产权证明,这个是先决条件。房子的用途必须是住宅且私有的,产权划分必须明确。
    2.如果是市外人员迁入房产所在地,还需出具在房产所在地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一般单位会为劳动者上缴),如果没有则需要补交一年,这个可以直接到社保局打印缴纳流水单,可盖社保局的公章。
    3.办理同意迁入证明。带上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原件被抵押则到银行复印且盖银行公章)、购房合同、发票、社保凭据、户口、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开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然后带着这个准许迁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公安局,申请开具同意迁入证明。
    4.办理户口迁移证。带着步骤3办理好的同意迁入证明,回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户口核发公安局或派出所,申请开具户口迁移证。(这个步骤在部分城市可以直接省略)
    5.带着办理好的迁移证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相关证明,并备案。带着证明和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公安局正式办理落户手续。
  • 买户口是犯法的。公安部表示,警方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投诉和反映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对以下情况进行举报、投诉或反映:
      一是非法买卖户口、身份证的;
      二是他人有多个户口和身份证的;
      三是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办理户口、身份证的;
      四是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
      五是本人或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登记内容存在差错的;
      六是公安内部人员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的;
      七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

  • 1、户口直系亲属挂靠的:只能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间,在符合户口迁入地的投靠条件(如:年龄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才能迁移;
      
    2、当事人与被投靠人之间不存在上述关系之一的,是不能申请办理该项的,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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