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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2017年是个人缴纳社保,是一年一次性缴完的,2017年10月进到企业工作中,企业因我个人社保已交,从2018年1月刚开始帮我缴纳社保,因为生育保险政策的调节,必须持续一年才可以享有,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补缴2018年以前的生育险?因为2017年是个人缴纳社保,是一年一次性缴完的,2017年10月进到企业工作中,企业因我个人社保已交,从2018年1月刚开始帮我缴纳社保,因为生育保险政策的调节,必须持续一年才可以享有,我想问一下我

保险纠纷 2020-03-03 1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保险不能补缴,但是由于单位欠缴的,可以补缴。  个人是不缴纳生育保险的,而是由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至于怎么补交生育保险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工作单位为职工缴纳、通过所在街道办缴纳、通过银行自己缴纳。
    但通过街道和银行所投的社会保险是不包含生育险的,所以以这两种方式投社保的女性是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 保险断缴便不能获得保险理赔。即需要补保险。那么,补保险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养老保险如何申请补缴?
    一、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二、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三、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四、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 员工在生育前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金,那么员工是无法享受生育保险金的。但是在部分地区规定只要员工在生育前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不同地方规定进行执行。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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