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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月我在东莞一家公司入职时,合同期签到8月28号,我想在8.25号就走,我可以提前辞职吗?

合同纠纷 2020-03-06 13: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你还在试用期内:即使合同约定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合同的这一条也无效,你只要提前3天书面通知后就可以走人,不用管公司是否批准,这样走既不违约也不违法。
      
    (2)如果你不是在试用期内:法律规定、合同也约定辞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有效,你提前通知后没有到30天就走,是违约、也是违法,应当承担因违法辞职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 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踢同志即可。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是通知,而不需要批准。
    2、按《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劳动报酬,你每工作一天,都应获得相应的报酬,按国家规定的日工资计算方法计算。
    3、按上述法律规定,要求但未兑现,否则,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按裁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不得辞职”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属无效条款,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条款有效。克扣工资违法,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主张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
    (二)项、第四十六条第
    (一)项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提出辞职的三种情形: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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