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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姐姐是农村户口,妹夫是城镇户口,前两年妹夫过世,因此亲姐姐的户籍一直在家乡不动。由于亲姐姐和姐夫结婚后沒有买房,因此亲姐姐如今和小孩一直租房子住,如今家乡的房屋是爸爸妈妈与侄子一家相互定居。我想问一下亲姐姐想回家能够申请办理房基地盖房吗?我亲姐姐是农村户口,妹夫是城镇户口,前两年妹夫过世,因此亲姐姐的户籍一直在家乡不动。由于亲姐姐和姐夫结婚后沒有买房,因此亲姐姐如今和小孩一直租房子住,如今家乡的房屋是爸爸妈妈与侄子一家相互定居。我想问

离婚 2020-03-06 14: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建房(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二、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宅基地:
    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未达到法律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6、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三、在空地上,你户申请后,我局派国土所人员去现场核实土地类型,属原宅地、村内空闲地或未利用地,在不违反当地政府因建设需要的相关规定条件下可以建设。属农用地(耕地)的,不经批准一律不准建设。
  • 当事人的情况,原则上来说(不一般的情况,不讨论),是只能原拆原建的,农村都是一户一宅的政策,当事人的泥房倒了,在房址上重建即可,一般来说,是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的。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以重新申请在宅基地建房为例
    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材料准备方面,除了户籍证明等三项,需占用农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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