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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酒后驾驶过一次,前几天又查过酒后驾驶,这不是必须取消驾照吗?

交通事故 2020-03-05 10: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一年内有以下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7.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两种酒驾行为:1饮酒后驾车,处暂扣驾照(1~3个月),罚款200元~500元。
    2.醉酒后驾车,由公安交管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6个月驾照,罚500元~2000元。  驾驶证扣多少分吊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如果不遵守以上法律规定,没有在十五日内到相关交管部门接受法律教育,就会在扣满12分的情况下吊销驾驶证。另外,出现以下几种违章扣分行为,会吊销驾驶证:  
    1.3个记分周期(也就是3年)内有醉酒驾车2次的会直接吊销,而且5年内不能重考。  
    2.交通事故逃逸,触犯刑法的,直接吊销,终身不能考!  
    3.不交罚款,被记录扣满12分,一定时间不去参加学习或技能考试的会直接吊销。  2010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正式施行。根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因此以上的3个记分周期也被改为1个记分周期内,就是一年内有2次酒驾行为,那驾驶证也被吊销了。具体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记12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记12分。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记12分;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记12分。  
    (三)一年内,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闯两次红灯就会记12分吊销驾驶证吗,  
    一、闯两次红灯就会记12分吊销驾驶证吗  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二、因送医救人而闯红灯可以免罚吗  不能。除非救护车。  
    1、法律确实没有免罚规定。媒体曾经有报道过,出租车送孕妇到医院生产,而一路闯红灯。后来医院给开具证明,交警部门取消了相关的违章处罚的案例。  
    2、私家车不是用来办急事的,也不是特种车辆。违反交规会给她人带来危险,因为特种车辆的司机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而私家车司机是不具备专业资质的,不管你有什么事都不可以违章,可能说在特殊的情况下会给你个人带来很大的损失,但在这过程中如果你违章的话很可能会给别人带来很严重的后果。

  • (一)酒驾和醉驾酒精测试
    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
    (二)酒驾和醉驾新规定
    醉驾:
    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
    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
    1、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2、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3、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且5年禁驾。
  • 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险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那到底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有赔偿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如下: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四、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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