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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坐电车正常行驶,被路边的司机拦住,司机撞到车门,当场昏迷,现在已经在医院治疗了一周,这期间,家人没有看护。 受伤情况:现在脸受伤,眉骨缝四五针。 对不起,我最后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交通事故 2020-04-15 0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帮工过程中,如果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该由谁来赔偿:
    1、如果被帮工人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被帮工人负责赔偿。
    2、如果被帮工人不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可以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3、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 如车主(公司或者个人)是雇佣司机开车办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由车主负全部赔偿责任,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则车主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或者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司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交通事故,而是在办理个人事务中发生的事故,车主也同样不负责赔偿。司机和车主不是一人时,由使用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车辆转让但还未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买受人承担超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买卖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买卖双方都负有赔偿责任。盗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犯罪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追偿权。
    司机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然后对逃逸司机有追偿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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