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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是有罪的非法制造注册商标为销售,刑事拘留,他们被判处若干脏物品,还是为了盈利?

2020-03-22 11: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  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  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  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  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综上所述,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在法院宣判后,用被判刑期减去已经在看守所内被羁期的时间,  如果少于一年,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中服刑,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会减刑的。如果高于一年,就会在一段时间后按剩余刑期的长短被送到不同的监狱去服刑。
      在监狱内服刑,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 商标注册流程:
    1. 申请途径:可以自己亲自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北京)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3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向代理机构交600--800元左右的代理费。
    3. 申请程序: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3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9个月左右。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 要具体看情况,以下法条可供参考: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 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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