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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原先大修厂房屋13 间 商服 农田3 六千多平划转本人 有不动产证 如今想卖帮我 我必须缴什么税金 才可以变动到我户下 他沒有土地使用权证

综合法律 2020-03-30 22: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土地使用证,若是就地建房子等于非法用国家的土地建房子,以后要拆迁的话是得不到补偿的,一般买房子都是挑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有房产证的房子比较安全及有保障!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子按照土地方面的法律规定执行,不能单独提及房子,要知道没有土地使用权或者补办手续仍然不能被批准的。
  •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而划拨土地无年限规定。
  • 买房子要交哪些税,  
    一、房产税  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的一种财产税。  
    二、契税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契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2、契税的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3)房屋买卖。包括以房产抵债或以实物交换房屋;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三、其他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  
    1、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指国家多在我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资金征收的一种税。  
    2、印花税  印花税,是指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3、营业税  营业税,是指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1)城市维护建设税。  
    (2)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方法: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附加率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买房解除合同注意什么  买方解除合同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形成有利于自己这一方的证据,这样才能确保解除合同的效力。买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卖方超过合同期限仍未履约,买方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卖方;  
    2、在超过约定的时间卖方仍不履行义务,买方才可解除合同;  
    3、买方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卖方,否则对卖方不发生效力;  
    4、卖方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如卖方提出异议,则买方解除合同不发生效力,买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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