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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是父亲的名字,儿子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20-03-04 08: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应该是书面合同 )的,所欠债务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的,实际上在双方间成立的是一种口头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口头形式签订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合同,因履行口头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等财产?
    1、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是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即使没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可;
    2、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婚内获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你可主张平均分割;
    3、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
    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若孩子大于两周岁,则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5、未抚养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
  •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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