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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去药店买药,被介绍去买一瓶鱼肝油,我今天无事检查,中国食品卫生单词已经超过生效日期。生产日期是在健字号过期后。找店员回来,店员说开不回来。我也不知道法律,我想咨询我的兄弟姐妹,国家食品卫生单位过期,没有违法的食品安全法。我家人去药店买药,被介绍去买一瓶鱼肝油,我今天无事检查,中国食品卫生单词已经超过生效日期。生产日期是在健字号过期后。找店员回来,店员说开不回来。我也不知道法律,我想咨询我的兄弟姐妹,国家食品卫生单位过

综合法律 2020-03-27 09: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为工伤申报有效期,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为工伤申报有效期,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第四十一条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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