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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因得食道癌,吃不上物品,必须看医生打培养液,因在县里医院门诊医院病床不够,回家医院门诊吊瓶,在其中在所输的药品中有头孢哌酮这抗炎药药,沒有历经皮试,立即输进我爸爸身体造成吐白沫窒息而死,医院门诊不担负一切义务,我觉得控告医院门诊,不明白必须哪些原材料我爸爸因得食道癌,吃不上物品,必须看医生打培养液,因在县里医院门诊医院病床不够,回家医院门诊吊瓶,在其中在所输的药品中有头孢哌酮这抗炎药药,沒有历经皮试,立即输进我爸爸身体造成吐白沫窒息而死,医院门诊

医疗纠纷 2020-03-16 1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 在医院治病死亡的,比如说:手术中或手术后在医院死亡,应当马上保存尸体,复印病历。申请医学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学鉴定,鉴定主要目的,看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是否有过错,该过错包括医院是否有修改病历等内容。
    如果鉴定为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医疗事故主要指医生或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认定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 新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况,列举如下: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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