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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就是一位幼儿园教师,幼儿园园长仍未和我签署合同书,如今我因本人缘故不可以再次上下班,可是园方就说也没有在一个半学年前给他说为托词,不发我一月份的薪水,在这以前的一个礼拜早已给她通电话表明过,但是他说,我如果走就不可发来薪水,我该怎么办啊?您好,我就是一位幼儿园教师,幼儿园园长仍未和我签署合同书,如今我因本人缘故不可以再次上下班,可是园方就说也没有在一个半学年前给他说为托词,不发我一月份的薪水,在这以前的一个礼拜早已给她通电话表明过,但

综合法律 2020-03-03 06: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就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去投诉。 另外,你要搞清楚,从法律的角度看,你是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应该是公司发工资给你,而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更不是什么公司的实权老总,要追讨工资也只能向公司追讨,而不向个人追讨。
  • 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工资总额及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于当月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申报。
  •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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